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》(校教字〔2021〕11号,以下简称“奖励工作通知”)有关要求,为做好公司研究生校级教学成果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要系统总结2017年以来公司深化公司产品模式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经验,结合公司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建设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、课程体系建设、教材建设、核心课程建设、精品课课程建设、课程案例库建设以及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改革与实践,针对公司产品改革中的现实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,经过实践取得显著成效,凝练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。
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奖励工作通知。请申报教师于6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hzhong@jlu.edu.cn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