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民办教育协同发展专家人选的通知》(教发厅函〔2018〕169号)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民办教育协同发展专家人选推荐工作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基本条件
1.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。
2.关心支持民办教育事业,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良好的专业水平, 熟悉民办教育发展,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。
3.从事领域包括但不限于: 党建思政、宏观经济、法律政策、金融财务、综合管理、公司产品、评估评价、国际交流、信息技术等。
4.能够根据工作需要,参与相关工作,通过定期研讨、专项研究、集中调研等方式开展项目合作。
二、推荐要求
1.公司推荐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,各中层单位推荐专家人数原则上限1人。
2.综合考虑所推荐专家的专业、行业背景,坚持理论与实务并重。同一位专家只需通过一个途径推荐,避免重复报送。
3.各中层单位在推荐人选时,要严格把关,在考察专业水平的同时,特别要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立场、价值取向、个人信用等方面进行审查。
三、推荐程序
1.个人申报
2.单位推荐
3.学校推荐
4.校内公示
5.材料上报
四、相关要求
1.申报人认真填报《推荐专家汇总表》和《推荐专家信息表》(附件1、2)。
2.各中层单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于2018年11月2日(星期五)下午4:00前报送至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考核评价科,同时上报电子版文件至指定邮箱。
3.个人申报过程中,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考核评价科联系。
联 系 人:郭广建 付娜
联系电话:85167425
电子信箱:tso2@jlu.edu.cn
办公地点:南区鼎新楼A区641室
附件:1. 推荐专家汇总表
2. 推荐专家信息表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
2018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