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北京市政府批准,于1996年1月29日在北京市原90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基础上组建而成,北京银行设立时的名称为“北京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”。北京银行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城市商业银行之一,北京银行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。
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,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。成立以来,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,先后实现引资、上市、跨区域、综合化等战略突破。
截至2016年,已在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西安、深圳、杭州、长沙、南京、济南、南昌、湘潭、聊城等11个城市设立200多家分支机构,发起设立北京延庆、浙江文成及吉林农安村镇银行,成立香港和荷兰阿姆斯特丹代表处,发起设立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——北银消费金融公司,首批试点合资设立中荷人寿保险公司,开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。
一、招聘范围
1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、往届毕业,2017年9月前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和学位证,专业不限。
2、本科及以上学历,30周岁以下,户籍不限。
3、初次就业的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,在报到时取得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留学归国证明,且在国外实际学习天数满360天。
二、基本条件
1、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,无违规违纪行为。
2、品学兼优,思维活跃,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。
3、乐观进取,善于沟通,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。
4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具有较好的仪表和气质。
三、招聘程序
1、招聘程序包括报名、初选、笔试、面试、证件审核、体检、签约录用等步骤。
2、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应聘材料邮至人事处招聘邮箱bjyh2017@163.com。为使你的简历得到有效筛选,邮件主题请填写为“应聘简历-**毕业学校***(姓名)”
3、报名结束后,对初审合格者将进行笔试和面试,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、邮件通知。
四、其他事项
1、请勿重复发送应聘简历。
2、应聘者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如与事实不符,本行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。
3、经初审合格后,另行通知笔试时间,本行将对所有个人信息绝对保密,应聘材料恕不退回。